本招标项目 ******公安局永城派出所迁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綦发改审批[2024]18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 区级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 3454㎡,总建筑面积约 1976.71㎡,建设窗口用房、办案用房、业务保障用房、后勤保障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等六部分功能用房,并配套建设围墙、绿化、道路、室外训练场以及室外综合管网等附属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958.08万元。
2.4 招标范围:******公安局永城派出所迁建工程的设计施工图和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5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政府采购工程
1.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方式二: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以上。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以上。
□否,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公安局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街道交通路29号 | 地址: | 重庆市綦江区梦里水乡6-1-5 |
联系人: | 黎老师 | 联系人: | 吴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公安局永城派出所迁建工程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有限公司 | ******银行九龙坡支行 | ************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168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