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基站站址[江阴市_利港品尊名邸_滴灌型(射灯)]使用费用项目采购人为〔******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位于(江阴市_利港品尊名邸),面积为3平方米的场地,供乙方建设通信基站和架设天线。上述场地使用期自2024年12月15日起至2027年12月14日止,共3年。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为人民币2100.00元/年(含税价,乙方付款前,甲方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备注场地租金和租期)。使用费每年支付一次,乙方每年5月份支付本年度的使用费。
用电方式:转供电,电费单价按1.00元/度结算。(甲方提供票据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每年5月支付本年度的电费。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主要参考《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描述。】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有限公司临港分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集团阳光采购网(******:8010/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5日,共3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
电话:1******28
邮箱:1******28@189.cn
地址: 江阴市中山南路2号
邮编:2144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
日 期: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