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对漓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期、二期)(柘木段、雁山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漓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期、二期)(柘木段、雁山段)
2.项目概要
本项目一期建设内容包括:滩涂岸线修复、叠石护岸、生态广场、生态湿地、景观桥、截污工程、休闲平台、亲水平台、绿化修复、遗留建筑拆除等。
本项目二期建设内容包括:采用宾格石笼网进行岸线生态修复、岸线生态植被绿化修复、对渡船停靠点原水泥路面铺设青石板、拆除原有废弃水闸、新建2座电动水闸、新建排污管、引水隧道清淤进行地下水质提升和冠岩地下河溶洞修复。
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项目将采取各类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文明施工,确保项目运营期各类污染达标排放,将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居民和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尽可能的把污染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保护周围环境,恳请您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谢谢您的合作!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办公室
联系人:唐菁键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山街131号
邮箱:******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总
联系方式:******
******大学科技园8502室
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完成后,还将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说明:请填写公众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漓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期、二期)(柘木段、雁山段)
2.项目概要
本项目一期建设内容包括:滩涂岸线修复、叠石护岸、生态广场、生态湿地、景观桥、截污工程、休闲平台、亲水平台、绿化修复、遗留建筑拆除等。
本项目二期建设内容包括:采用宾格石笼网进行岸线生态修复、岸线生态植被绿化修复、对渡船停靠点原水泥路面铺设青石板、拆除原有废弃水闸、新建2座电动水闸、新建排污管、引水隧道清淤进行地下水质提升和冠岩地下河溶洞修复。
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项目将采取各类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文明施工,确保项目运营期各类污染达标排放,将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居民和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尽可能的把污染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保护周围环境,恳请您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谢谢您的合作!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办公室
联系人:唐菁键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山街131号
邮箱:******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总
联系方式:******
******大学科技园8502室
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完成后,还将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说明:请填写公众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